通判是府中三号人物,相当于分管粮道、水利、河道等事务,是佐贰官中仅次于同知的重要角色,而且负责事务也相对固定,不像同知在各府中所处地位和负责事务更多需要看二司的态度,但北直隶诸府上无二司,则更多由知府来确定。